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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23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发表时间:2023-02-14     点击:125
作  者:佚名     来  源:中国电力网

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介绍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有关工作进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情况以及全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我国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能源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

一年来,国家能源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供给,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可再生能源呈现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好、利用水平高、产业竞争力强的良好态势,取得了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绩。

一、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带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5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其中风电新增3763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874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334万千瓦、常规水电新增1507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增880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较2021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风电3.6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3.9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0.41亿千瓦、常规水电3.68亿千瓦、抽水蓄能0.45亿千瓦。

二、风电光伏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到1.19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加2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接近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应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三、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一是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已建成投产,第二批基地部分项目陆续开工,第三批基地已形成项目清单。二是水电建设积极推进。白鹤滩水电站16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长江干流上的6座巨型梯级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形成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三是抽水蓄能建设明显加快。2022年,全国新核准抽水蓄能项目48个,装机6890万千瓦,已超过“十三五”时期全部核准规模,全年新投产88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

四、可再生能源竞争力不断增强。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市场化程度高,各类市场主体多、竞争充分,创新活力强。二是技术进步推动成本大幅下降,陆上6兆瓦级、海上10兆瓦级风机已成为主流,量产单晶硅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已达到23.1%。三是光伏治沙、“农业+光伏”、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分布式发展成为风电光伏发展主要方式,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1万千瓦,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58%以上。

五、我国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全球新能源产业重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我国生产的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占全球市场份额70%。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全球减排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减少国内二氧化碳排放约22.6亿吨,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为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5.73亿吨,合计减排28.3亿吨,约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减排量的41%。我国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2022年,全年核发绿证2060万个,对应电量206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长135%;交易数量达到969万个,对应电量96.9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长15.8倍。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约5954万个,累计交易数量1031万个,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推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一是完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和主导性,扩大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拓展绿证交易平台,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市场的衔接。

二是制订交易规则,进一步明确绿证核发机构、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等绿证市场主要成员的权利义务,系统设计绿证账户管理体系,规定绿证核发、交易的具体操作方式。

三是同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引导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消纳利用,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推动绿证机制得到落实。目前,相关政策制度正在加紧完善,并将适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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