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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控股上市公司管控方案》出台 打造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控机制“南网样本”

发表时间:2022-08-30     点击:186
作  者:高茜     来  源:南方电网报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控股上市公司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首次对公司系统内的上市公司提出管控要求,迈出了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关键一步。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既是国有企业又是上市公司,如何实现这两者的有效衔接一直是个难题。南网能源公司自2021年1月在深交所首发上市以来,这问题就困扰着他们。

国务院早在2020年《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就提出“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对国有企业创建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提出了时代命题。

为积极探索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管控机制,公司法规部系统梳理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关的59部国资监管及29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详细对比上市公司异同,科学提出了总部上级党组织、战略管控者、控股股东、国资管理者等五大角色定位,结合差异要求精准设计管控内容,实现上市公司合规管理与总部依法行权的协调一致。

《方案》的出台,既很好地回答了国有企业的问题,也很好地诠释了上市公司的要求。国有股东不是简单的控股股东,还身兼着上级党组织、集团战略管控者、国有资产管理者等多个角色定位,而且均配以明确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证券监管规范及公司战略纲要作为行权依据,既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更实现了“清单制定有依据”。

“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各方权责,明确总部五大角色定位,管控既合规也能落实到位。”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总部对上市公司的权责边界更清晰,依据也更有力了。

对于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中明确的控股股东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要求,通过上市公司的章程予以固化,有效解决了如何依法实施管控的问题,也更符合治理型管控的要求,未来国资监管的要求能更好地传达至上市公司。

“《方案》明确细化了管控依据、角色、事项、路径、载体等,进一步厘清国有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边界,确保了国资监管要求能够落实到位,也使资本市场和证券监管部门看重的上市公司独立性也能得到了有效维护。”南网能源公司总法律顾问表示,“作为所属上市公司,我们将根据要求进一步修订章程等治理文件,做好管控方案的衔接落地工作。”

上市公司作为各类公司中独立性要求最高和信息披露公平性要求最严的企业,是体现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方案》的出台,加强及规范了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管控,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打造出了“南网样板”,对促进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推动公司建成世界一流企业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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