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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问题?

发表时间:2023-01-03     点击:129
作  者:佚名     来  源:共产党员网

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经县级以上党委同意,可以审批预备党员。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必须是领导班子健全,有专门的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且能够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具备审批预备党员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需要向县级以上党委提出申请。县级以上党委讨论同意后,应书面批复申请审批预备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


  责任编辑: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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